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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2019-2022年度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机械工程学院

2019-2022年度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2年度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办发人〔20225)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为做好此次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成立2019-2022年度非教学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此次考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詹玉刚 刘克非

成员:孙艳玲 王中任 王超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2019-2022年度聘期内受聘学校中层副职以下相应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含辅导员中受聘管理岗位等级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分类考核,依据聘用合同(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的聘期内表现,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一)其他专业技术岗

实验技术岗人员除考核其实验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育人工作量外,还要考核其承担的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管理岗

管理岗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为人才培养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重点考核管理能力水平、管理创新、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工勤岗

工勤岗人员主要考核其在履行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服务和保障等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

四、考核程序

聘期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于510日至17日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由个人自评、群众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单位领导评议四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各项起评分不低于60分。

(一)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个人总结,如实填写相应岗位《聘期考核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59日前同书面述职报告一并交至综合办。个人自评占比20%

(二)群众评议

由学院非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进行打分,取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议结果占比25%

(三)服务对象评议

由学院专任教师进行打分,取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议结果占比25%

(四)单位领导评议

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所有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打分,取平均分,评议结果占比30%

被考核人最终得分=A*20%+B*25%+C*25%+D*30%

其中,A:个人自评;

B:群众评议;

C服务对象评议;

D单位领导评议。

(四)确定考核结果、公示

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经研究后,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六、有关说明

1.本聘期内发生岗位等级变化或工作岗位调整的被考核人,按变化或调整前后分阶段进行总结,并在现所在单位参加考核。

2.本聘期内新进的教职工按入校实际工作时间及所聘岗位进行考核。

3.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有关规定,《岗位聘期考核表》将存入本人档案,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各单位提交的《岗位聘期考核表》应符合存档要求。




机械工程学院

202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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