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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研究生处工作安排,对机械学位点聘任的硕士生导师进行聘期考核。

一、聘期考核

1.考核依据及对象

依据《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校政发研〔20212号),对2019年聘任的校内外硕士生导师进行考核。

依据《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校政发研〔20193号),对2019年聘任的校内外硕士生导师进行考核。

2019-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导师名单》

2022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2.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为2019年聘任导师的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导师科研水平与指导能力等。依据校内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师德、师风及履职情况。

2)聘期教学科研情况。

3)教书育人和指导研究生学业情况。

3.考核等级

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等级由培养学院结合导师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学业情况、学位论文指导等方面,从2019-2021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导师中(名单见附件 2)推荐,机械1人,车辆1人。

4.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期满导师视为资格复审通过,保留导师资格,予以续聘。

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授予湖北文理学院优秀导师荣誉称号。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导师资格。

二、招生资格审核

1.考核依据及对象

依据《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校政发研〔20212号),对聘任的校内外硕士生导师进行审核。

依据《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校政发研〔20193号),对聘任的校内外硕士生导师进行审核。

2.考核内容

1)基本条件

应是学校正式公布的具有导师资格的我校在职教师。

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和一定研究经费,或近 3 年内有省部级以上的研究成果。在研科研项目可支配到账经费不低于10万元。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在岗期间有能力完成指导任务,年龄、学历、学术能力等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导师年龄应能完成一届研究生培养任务(截止 2022 6 30 日),特殊情况确需延期招生的,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2)如近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停导师招生资格:

不参加校院组织的导师培训;

因学术不端、教学事故或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

连续三年内没有任何新的科研成果;

未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所指导的研究生当年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因健康或兼职等各种原因,上一年度不能正常、有效履行对研究生指导的;

存在其他不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或违反师德等行为,产生不良后果的。

4.考核结果应用

各培养学院上报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审核通过的导师,可在2022年招收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页公布。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6 28 日前,培养学院按不低于学校导师遴选任职条件和上述审核内容的标准,提交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 3)及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工科楼GW402,电 1076298477@qq.com

27 8 日前,研究生处对聘期考核和招生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复核,抽查导师可支配经费情况无误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并予公布。

        3.请培养学院认真组织好导师的聘期考核、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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